《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》等两项国标

来源:生态环境部 | 发布时间:2023-01-31
 
关于发布《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》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
 
 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》,规范生态环境 档案管理工作,现批准《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》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发布。
 
  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:
 
 
 
  以上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,自实施之日起,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》(HJ/T 8.3-94)、《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环境保护仪器设备》(HJ/T 8.5-94)废止。
 
 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生态环境部
 
  2023年1月4日
 
       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月4日印发